敏感货声明及违规处理条款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敏感货声明及违规处理条款深圳市搏创供应链有限公司敏感货物运输特别声明及违规处理条款
第一条 定义与范围
- 敏感货物:本声明所指“敏感货物”泛指因其物理特性、化学性质、法定身份或商业价值,在运输、存储、通关或处置环节中可能受到特殊管制、需要特别许可,或易引发安全风险、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
- 危险品:国际/国内法规(如IMDG Code, IATA DGR, ADR)明确列明的各类爆炸品、易燃液体/固体、氧化剂、毒害品、放射性物质、腐蚀品等。
- 受限品:需要进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证明(CITES)、食品药品监管批文、文化产品批文、反倾销/反补贴商品等受特殊贸易管制的货物。
- 高价值品:现金、有价证券、珠宝、贵金属、文物、艺术品等高单价或易被盗抢物品。
- 易变质/精密品:鲜活易腐、冷藏冷冻货物、精密仪器、易碎品等对运输条件有严苛要求的货物。
- 侵权/禁运品: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濒危物种及其制品、非法药品(毒品)、武器及其零部件、受国际制裁国家/地区的货物等。
- 其他根据搏创供应链合理判断,认为属于敏感或需要特别声明的货物。
第二条 托运人义务与强制申报
- 强制书面申报:托运人(发货人)在委托运输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过我司标准渠道或邮件)主动、如实、完整地申报货物是否属于或包含敏感货物,并提供其具体名称、UN编号(如适用)、等级、准确数量、价值及所有必需的官方有效证明文件(如MSDS、鉴定报告、许可证等)。
- 真实性保证:托运人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并自行承担获得所有必要运输、进出口许可的法律责任。即使货物最终被证实为敏感货而托运人未申报,本声明条款依然适用。
- 合规包装与标识:对于已申报的敏感货(尤其是危险品),托运人须确保货物已由具备资质的机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包装、加贴正确标签/标记,并随附全套合规运输文件。
第三条 搏创供应链的权利与免责
- 审查与拒运权:搏创供应链有权对任何货物进行开箱查验(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如发现未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敏感货物,搏创供应链有权立即拒绝接收或中止运输,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风险不承担:对于已按规申报的敏感货,其运输风险(如特定危险品允许的微量泄漏、易碎品的合理破损率)将依据相关行业条款执行。对于未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敏感货,自托运人交付货物起至收货人签收止,所有与之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货物全损)均由托运人100%承担,搏创供应链概不负责。
- 紧急处置权:若未申报的敏感货物(尤其是危险品)在运输链条中对人身、财产、环境或其他货物构成紧迫威胁,搏创供应链或相关承运人有权在不通知托运人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且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隔离、销毁、移交主管机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托运人承担。
第四条 违规处罚与费用承担
如发生违反本声明第二条的行为(未申报或虚假申报敏感货),托运人同意无条件承担以下全部责任与费用:
- 违约金/罚款:托运人应向搏创供应链支付单次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或该票货物运费的三倍(以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此罚款用于补偿我司因此产生的管理成本、风险溢价及商誉损失。
- 全链路损失赔偿:赔偿搏创供应链、实际承运人、仓库、机场/港口等所有相关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罚款、滞期费(如飞机/船舶/集装箱的延误费)、仓储费、处置费、诉讼费、律师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索赔。
- 政府罚款:承担所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而由海关、海事、民航、公安、环保等主管部门对我司或相关方开具的罚金、滞纳金。
- 追索与保全:搏创供应链有权从未付运费、保证金或托运人任何其他在我司的资产中直接抵扣上述款项。不足部分,我司保留全额追索的权利。
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声明是《发货协议及条款说明》的有效组成部分。因本声明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深圳市搏创供应链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托运人确认声明
本人/本公司,作为全权代表,已仔细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上述《敏感货物运输特别声明及违规处理条款》的全部内容。本人/本公司特此声明:
- 本次委托运输的货物 □ 是 / □ 否 属于本声明第一条定义的敏感货物。
- 如选择“是”,已随附全套合规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 本人/本公司充分理解并同意,任何未申报或虚假申报行为将自动触发本声明第四条的处罚条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与经济后果。
托运人公司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声明一式两份,搏创供应链与托运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会员登录
英文网站
官方微信
